< 以斯拉記 7 >

1 這些事以後,當波斯王阿塔薛西斯在位時,有位厄斯德拉,是色辣雅的兒子,色辣雅是阿匝黎雅的兒子,阿匝黎雅是希耳克雅的兒子,
这事以后,波斯王亚达薛西年间,有个以斯拉,他是西莱雅的儿子,西莱雅是亚撒利雅的儿子,亚撒利雅是希勒家的儿子,
2 希耳克雅是沙隆的兒子,沙隆是匝多克的兒子,匝多克是阿希突布是兒子,
希勒家是沙龙的儿子,沙龙是撒督的儿子,撒督是亚希突的儿子,
3 阿希突布是阿瑪黎雅的兒子,阿瑪黎雅是阿匝黎雅的兒子,阿匝黎雅是默辣約特的兒子,
亚希突是亚玛利雅的儿子,亚玛利雅是亚撒利雅的儿子,亚撒利雅是米拉约的儿子,
4 默辣約特是則辣希雅的兒子,則辣希雅是烏齊的兒子,烏齊是步克的兒子,
米拉约是西拉希雅的儿子,西拉希雅是乌西的儿子,乌西是布基的儿子,
5 步克是阿彼叔亞的兒子,阿彼叔亞是丕乃哈斯的兒子,阿彼叔亞是厄肋阿匝爾的兒子,厄肋阿匝爾是大司祭亞郎的兒子。
布基是亚比书的儿子,亚比书是非尼哈的儿子,非尼哈是以利亚撒的儿子,以利亚撒是大祭司亚伦的儿子。
6 這厄斯德拉是位經師,精通上主賜給梅瑟的法律。他因有上主天主的助佑,君王准許了他所要求的一切,他遂從巴比倫起程。
这以斯拉从巴比伦上来,他是敏捷的文士,通达耶和华—以色列 神所赐摩西的律法书。王允准他一切所求的,是因耶和华—他 神的手帮助他。
7 與他同行的,還有一些以色列子民、司祭、肋未人、歌詠者、門丁和獻身者;他們在阿塔薛西斯王第七年,上了耶路撒冷。
亚达薛西王第七年,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尼提宁,有上耶路撒冷的。
8 厄斯德拉在王當國第七年五月,到了耶路撒冷。
王第七年五月,以斯拉到了耶路撒冷。
9 他決定由一月一日由巴比倫起程,賴他天主的助佑,五月一日到了耶路撒冷。
正月初一日,他从巴比伦起程;因他 神施恩的手帮助他,五月初一日就到了耶路撒冷。
10 厄斯德拉專心致志研究上主的法律,心體力行,且在以色列人中教授法律和誡命。
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华的律法,又将律例典章教训以色列人。
11 阿塔薛西斯王,頒給精通上主給以色列人的誡命和法律的司祭兼經師厄斯德拉的詔書,副本如下:
祭司以斯拉是通达耶和华诫命和赐以色列之律例的文士。亚达薛西王赐给他们谕旨,上面写着说:
12 萬王之王阿塔薛西斯,祝上天大王的法律經師厄斯德拉安好:
“诸王之王亚达薛西,达于祭司以斯拉通达天上 神律法大德的文士,云云。
13 我現在頒佈此令:凡在我國土內的以色列人民,以及司祭和肋未人,有願赴耶路撒冷的,可與你同去;
住在我国中的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凡甘心上耶路撒冷去的,我降旨准他们与你同去。
14 因為君王和七位參謀派遺你去,照你手中所持有的天主的法律,視察猶大和耶路撒冷,
王与七个谋士既然差你去,照你手中 神的律法书察问犹大和耶路撒冷的景况;
15 並帶去君王和他的參謀,甘願住在的天主的金銀,
又带金银,就是王和谋士甘心献给住耶路撒冷、以色列 神的,
16 以及你在巴比倫所獲得的金銀,和民眾並司祭向耶路撒冷天主的殿宇,所自願捐獻的獻儀。
并带你在巴比伦全省所得的金银,和百姓、祭司乐意献给耶路撒冷—他们 神殿的礼物。
17 為此,你可用這錢,費心去買牛犢、綿羊和羔羊,以及同獻的素祭和奠祭的祭品,奉獻在耶路撒冷你們天主殿內的祭壇上。
所以你当用这金银,急速买公牛、公绵羊、绵羊羔,和同献的素祭奠祭之物,献在耶路撒冷—你们 神殿的坛上。
18 對於所餘的金銀,你和你的弟兄看著怎樣作好,就按照你們天主的旨意去作。
剩下的金银,你和你的弟兄看着怎样好,就怎样用,总要遵着你们 神的旨意。
19 至於交給你,為你天主的殿宇行敬禮時用的器皿,都應安置在耶路撒冷的天主前!
所交给你 神殿中使用的器皿,你要交在耶路撒冷 神面前。
20 如你天主的殿另有需要,而你又必須備置,概由王家府庫支付。
你 神殿里若再有需用的经费,你可以从王的府库里支取。
21 我阿塔薛西斯王,向河西的司庫官頒佈此令:凡厄斯德拉司祭兼上天大王的法律經師,向你所要求的,都應立即一一照辦:
“我—亚达薛西王又降旨与河西的一切库官,说:‘通达天上 神律法的文士祭司以斯拉,无论向你们要什么,你们要速速地备办,
22 銀子至一百「塔冷通」,麥子至一百「苛爾」,酒至一百「巴特」,油至一百「巴特」,監無限制。
就是银子直到一百他连得,麦子一百柯珥,酒一百罢特,油一百罢特,盐不计其数,也要给他。
23 凡上天大主所命令的一切,都應為上天大主的殿一一遵行,免得義怒降在君王和他子孫的國土上。
凡天上之 神所吩咐的,当为天上 神的殿详细办理。为何使忿怒临到王和王众子的国呢?
24 我再通告你們:不得向所有司祭、肋未人、歌詠者、門丁、獻身作殿役的,或在這天主殿內作侍役的,徵收田賦、課捐和關稅。
我又晓谕你们,至于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和尼提宁,并在 神殿当差的人,不可叫他们进贡,交课,纳税。’
25 厄斯德拉,你要按手中所持的天主的法律,派定官吏和判官,治理河西所有的人民,即認識你天主法律的人民,凡不認識的,應加教導;
“以斯拉啊,要照着你 神赐你的智慧,将所有明白你 神律法的人立为士师、审判官,治理河西的百姓,使他们教训一切不明白 神律法的人。
26 凡不遵守你天主的和君王的法律,應嚴加處分:或處死刑,或放逐,或財產充公,或徒到」。
凡不遵行你 神律法和王命令的人就当速速定他的罪,或治死,或充军,或抄家,或囚禁。”
27 上主我們祖先的天主,應受讚美,因為衪感動了君王的心,決意光榮耶路撒冷上主的殿宇,
以斯拉说:“耶和华—我们列祖的 神是应当称颂的!因他使王起这心意修饰耶路撒冷耶和华的殿,
28 使我在王和他的參謀前,以及在王所有的一切有權勢的首長前,獲得了寵幸。我因上主我天主的扶助,增加了勇氣,遂召集以色列人的首領,與我一同起程。
又在王和谋士,并大能的军长面前施恩于我。因耶和华—我 神的手帮助我,我就得以坚强,从以色列中招聚首领,与我一同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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