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5 >

1 耶穌一見群眾,就上了山,坐下;他的門徒上他跟前來, 2 他遂開口教訓他們說: 3 神貧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4 哀慟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受安慰。 5 溫良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承受土地。 6 飢渴慕義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得飽飫。 7 憐憫人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受憐憫。 8 心裏潔淨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看見天主。 9 締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稱為天主的子女。 10 為義而受迫害的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11 幾時人為了我而辱罵迫害你們,你們是有福的,捏造一切壞話毀謗你們,你們是有福的。 12 你們歡喜踴躍罷!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報是豐富的,因為在你們以的先知,人也曾這樣迫害過他們。 13 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麼使它再鹹呢﹖它再毫無用途,只好拋在外邊,任人踐踏罷了。 14 你們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隱藏的。 15 人點燈,並不是於在斗底下,而是於在燈台上,照耀屋人所有的人。 16 照樣,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耀你們在天之父。 17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為廢除,而是為成全。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既使天地過去了,一撇或一劃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必待一切完成。 19 所以,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也這樣教訓人,在天國裏他將稱為最小的;但誰若實行,也這樣教訓人,這人在天國裏將稱為大的。 20 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賽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 21 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吝殺了人,應受裁判。 22 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 (Geenna g1067) 23 所以,你們若在祭壇前,要獻你們的禮物時,在那裏想起你們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 24 就把你們的禮物留在那裏,留在祭壇前,先去和你們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 25 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給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裏。 26 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裏出來。 27 你們一向聽說過:不可奸淫!』 28 我卻對你們說: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她的,他已在心裏奸淫了她。 29 若是你的右眼使你跌倒,剜出它來,從你身上扔掉,因為喪失你一個肢體,比你全身投入地獄裏,為你更好; (Geenna g1067) 30 若你的右手手使你跌倒,砍下它來,從你身上扔掉,因為喪失你一個肢體,比你全身投入地獄裏為你更好。 (Geenna g1067) 31 又說過『誰若休妻,就該給她休書。』 32 我卻對你們說:除了姘居外,凡休自已的妻子的,便是叫她受奸污;並且誰若娶被休的婦人,就是犯奸淫。 33 你們又一向聽過對古人說:『不可發虛誓,要向上主償還你的誓願!』 34 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總不可發誓:不可指天,因為天是天主的寶座; 35 不可指地,地是他的腳凳,不可指耶路撒冷,因它是大王的城市; 36 也不可指你的頭發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白或變黑。 37 你們的話當是: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其他多餘的便是出於邪惡。 38 你們一向聽說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39 我卻對你們說:不要抵抗惡人:而且,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 40 那願與你爭訟,拿你的內衣的,你連外衣也讓給他。 41 若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兩千步。 42 求你的,就給他;願向你借貸的,你不要拒絕。 43 你們一向聽說過:『你應愛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 44 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 45 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父的子女,因為衪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也給不義的人。 46 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你們還有什麼賞報呢? 稅吏不是也這樣做嗎﹖ 47 你們若只問候你們的弟兄,你們做了什麼特別的呢? 外邦人不是也這樣做嗎﹖ 48 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父是成全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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